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1]45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清明节放假的具体安排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12年4月2日至4日放假,共3天。3月31日(星期六)和4月1日(星期日)上班,分别上星期一和星期二的课。
二、有关事项 1.各教学单位要做好安排,并及时通知师生。 2.各单位、各部门要增强安全意识,落实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重点部位安排人员值班,切实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并做好师生的假期安全教育工作。 3.放假期间,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务必保持联络畅通,并做好信息报送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4.请有关部门和人员按要求做好假期行政楼值班工作(值班安排表附后)。
特此通知 外国语学院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一日
九江学院2012年清明节期间实验室值班工作安排表
一、值班安排及情况记录表 填报日期: 2012 年 4月 1日
值班日期 |
二级学院 |
带班领导 |
联系方式
(移动电话) |
值班人员 |
联系方式
(移动电话) |
值班巡视地点 |
签到详细地点 |
巡视情况记录
(正常或有何异常) |
值班人签名 |
4月2日 |
外国语学院 |
罗其娟 |
13870279985 |
马涛 |
13870234829 |
竞知楼、香远楼 |
一楼值班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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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 |
外国语学院 |
柴克清 |
13576223048 |
刘中兵 |
15870852297 |
竞知楼、香远楼 |
一楼值班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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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4日 |
外国语学院 |
闫来英 |
13979200492 |
刘瑶 |
13517923977 |
竞知楼、香远楼 |
一楼值班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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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值班注意事项
1.各实验楼主管学院要加强对本院管辖实验楼专职值班人员的管理,专职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脱岗,要加强楼内外巡视,要对进出实验楼的所有人员及大型物品须做好来访登记。
2.实验室值班人员要每天对本院实验室(实验楼)巡视两次以上,每次巡视完后在相应的签到地点记录巡视情况并签名。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事故要妥善处理,若自行不能处理的,须及时向本院带班领导及二级学院主要领导汇报,确保重大安全隐患或事故及时报告不过夜。
3.值班人员、带班领导的通讯工具在值班期间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校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831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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