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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补授学位和受处分学生申请学位的工作通知
2016-05-09 17:09  

关于申请补授学位和受处分学生申请学位的工作通知

根据工作惯例,请于201661日前提交如下两种材料:

一、2016届因考试舞弊或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本科毕业生,申请学位需要提交的材料具体包括:

    1)学生本人学位申请书。学生需在申请书中写清楚自己的基本信息(学号用长学号),舞弊学生必须写清楚舞弊行为发生的时间,申请书需要本学院学位委员会主席签字。

    2)支撑材料复印件,其中获得学校奖励的学生除提供证书复印件外还需要提供获奖文件的复印件(学生名单附表中由于获奖学生较多,仅复印有自己名字页即可)。

二、2015届本科毕业生因各种原因没有获得学位,申请补授学位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1)学生本人填写的申请表(见附件表格),学生填写基本信息及缘由、二级学院审核意见及学位委员会主席签字。

    2)相关支撑材料。

    3)纸质稿照片(与毕业证照片同底,可在学信网上自行下载冲洗)。

    4)用身份证号码命名的同底电子稿照片(JPG格式、文件不大于15K、尺寸大小120*160),电子照片以学院为单位发送到77542973@qq.com

三、需要分别提供2016申请补授学位和2016因处分或舞弊申请学位学生一览表各一份(具体详见2016年学生申请补授学位汇总表(XX学院)和2016年因违纪处分学生申请学位汇总表(XX学院)),纸质稿加盖公章,电子稿发送到77542973@qq.com。联系电话:8312062,联系人:夏老师

附:

外国语学院

201659

附件【九江学院学士学位补授申请表.doc已下载
附件【2016年学生申请补授学位汇总表(XX学院).xls已下载
附件【2016年因违纪处分学生申请学位汇总表(XX学院).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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